近幾年隨著道路基礎設施快速建設 ,道路交通安全要求越來越高 ,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得到了廣泛使用 。只是我國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在設置上還存在不規范的問題。
我國最早發布的第一個交通管理規則在1934年 ,首次對我國的交通標志進行了規定,但是還不完善,直到1986年國家標準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 (GB5768一l986 )的出臺,才讓我國的交通標志標線設置應用步向規范化和科學化 。隨著科技的進步和交通管理需求快速變化 ,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類型更加豐富與復雜化,對設置技術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。在此背景之下 ,我國對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作出了修改。新的規范是在國標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基礎上延伸,適用于新建和改擴建公路標志標線設置,屬于行業標志。該規范根據公路實際的交通管理工作特點,對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有關規定進行部分的調整和補充。
隨著城市化發展加速,城市道路的指路信息較公路更加復雜,交又口間距較公路短,顯然公路指路標志的設置方法在城市道路中并不實用。我國新頒布了《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范》,《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范》是一個正在編制的國家標準,由住建部和公安部共同編制。它依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和特點進行編制,彌補了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對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文置規定的空缺。是補充部分標志標線在城市道路中的設置要求。如福田車道的使用必須有配套的信號、標志、標線等設施,而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中僅對標線進行了規定。《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范》同時細化了部分標志標線在城市道路中的設置方法。補充了相關規定,使標準更加完善。該規范不僅對城市道路的標志標線設置方法進行了規定,還將標志標線的設置流程、設計文件編制、標志標線之間協調設置以及施工驗收等工作要求納入了標準。
《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范》依據不同標志標線的功能區別和公路交通管理特點,將標志標線分類進行了重新的劃分。這在對城市交通標志標線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。